關于2013年度初、中級藥學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2013年度初、中級藥學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省人事考試局已公布。請揭陽市報名點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4年3月24日至4月10日。
二、地址:揭陽市區(qū)建陽路中段(原市勞動保障大樓3樓)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三、提交材料清單:
1.《2013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wǎng)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以駐店藥師資格報考初級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駐店藥師資證、駐店藥師注冊證(有效期內(nèi))、駐店藥師繼續(xù)教育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考開始前半年內(nèi)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二)條第1-3款者還需提交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請務必按本通知要求,持報考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特別注意,2014年4月10日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將不再受理,證書將無法制發(fā)。
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