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教育局2022年所屬事業(yè)單位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招聘公告
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系廈門市教育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具體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2名,其中專業(yè)技術崗位1名,輔助崗位1名。具體詳見《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2年1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有較強的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專業(yè)技術崗位1名。
要求: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中國語言文學類、統(tǒng)計學類、公共管理類、教育學類、財政金融類、會計與審計類專業(yè)畢業(yè);有專業(yè)技術職務中級以上資格證書;具備一定的財務管理及公文處理能力,有較強的口語表達能力和協(xié)調(diào)辦事能力。
2.輔助崗位1名。
要求: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中國語言文學類、統(tǒng)計學類、公共管理類、教育學類、財政金融類、會計與審計類專業(yè)畢業(yè);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有較強的口語表達能力和協(xié)調(diào)辦事能力。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xiàn)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學業(yè)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月6日8:00至2022年1月13日17:3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
請報考者據(jù)實填寫《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在報名時間內(nèi)將此表發(fā)送至郵箱jyj_xmdds@xm.gov.cn報名。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簡章規(guī)定及擬報崗位資格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須繳納報名費。
四、考試方法
(一)資格復核
報名結束后,廈門市教育局指導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負責在2022年1月19日前電話(短信)通知報考者攜帶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核:
1.《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及其他證明本人工作能力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張;
5.健康碼截圖;
6.中、高風險地區(qū)公布之日前14天內(nèi)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街鎮(zhèn)的低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應提供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考試方式
如果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超過20人(含20人),原則上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筆試成績前3名者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如果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人數(shù)達不到20人,直接采用面試方式??荚嚂r間另行通知,地點: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
筆試后進行面試資格復查,面試資格復查地點: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具體時間屆時通知。請考生注意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并及時接聽通知。
1.筆試:通過資格復核的人員進入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卷面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2.面試
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從通過面試資格復查、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復核人選。筆試成績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比例等于1:1的,該崗位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具體計算公式為:
(1)僅面試的:綜合總分=面試成績。
(2)有筆試和面試的:綜合總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shù)點后2位(必要時可增加小數(shù)點位數(shù))。
對于綜合總分相同者,按以下順序進一步確定名次排列:
(一)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二)若面試成績依然相同,符合國家、福建省或廈門市文件規(guī)定優(yōu)先對象的,優(yōu)先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若無優(yōu)先對象,由面試組織部門組織重新進行面試。
根據(jù)以上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參加體檢人員應根據(jù)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由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負責通知。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nèi),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guī)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一律無效。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yī)學證明并與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廈門市教育局指導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廉潔自律、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疾靸?nèi)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是否符合職位條件、現(xiàn)實表現(xiàn)、是否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是否受過處分、是否有犯罪記錄、報考者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或同意辭職或已解除勞動關系等。
六、學歷(位)、專業(yè)目錄
用于報考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簡稱“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用于報考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ǎng)(簡稱“學位網(wǎng)”,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1年)》作為崗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jù)。其他來源的專業(yè)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jù)。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nèi)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yè)。
七、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jù)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教育局網(wǎng)站(https://edu.xm.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xù)。
(三)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進入就業(yè)程序時,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guī)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xiàn)招聘名額空缺時,從上合格線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分數(shù)從高到低排名順序遞補。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將按照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最新部署,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參加本次招聘面試的現(xiàn)場環(huán)節(jié),考生應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閩健康碼(請?zhí)崆跋螺d安裝閩政通app)和接受體溫檢測,保持適當距離。體溫檢測37.3℃及以上者,將根據(jù)實際情況按有關防疫要求處理。不配合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時參加相關環(huán)節(jié)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zhí)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由市教育局機關紀委實施監(jiān)督。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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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2年1月)》
2.《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
廈門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
2022年1月5日